盐城城投新能源应用综合服务停车场(爱车大世界、鹿鸣路重卡站)项目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城投新能源应用综合服务停车场(爱车大世界、鹿鸣路重卡站)项目检测服务。
2.招标范围:盐城城投新能源应用综合服务停车场(爱车大世界、鹿鸣路重卡站)项目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沥青检验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2)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检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力学性能检测等)、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预应力检测等;(3)备案检测(含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工程、建筑水电、墙体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等);(4)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工程规模:盐城城投新能源应用综合服务停车场(爱车大世界、鹿鸣路重卡站)项目,拟推进光储充建设。其中,爱车大世界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鹿鸣路重卡站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4.与施工工期同步。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5.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第1.1或1.2条款中的任一条:
1.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如投标人2026年6月7日前已在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申请重新核定事项但还未取得新证书的,其投标时还需提供“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截图。
1.2已通过重新核定获得资质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专项资质证书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集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20日(周日除外),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集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2026.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