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片区已摘牌地块环境整治苗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洋片区已摘牌地块环境整治苗木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
3.招标范围:新洋片区已摘牌地块环境整治苗木采购项目由盐城市靓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包含但不限于苗木采购、检疫、苗木包扎、起苗、装运(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距自行考虑)卸货、供货附属垃圾清运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本项目造价约14万元。
5.供货期:两个月。分批次送货,每批次供货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内送达并通过验收。(投标时按批次要求填写工期)
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6 年 4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7日(工作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中南世纪城1期2号楼一单元10楼,联系电话:18012509301)领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元整 (¥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中南世纪城1期2号楼一单元10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8012509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