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城区污水专项规划修编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城区污水专项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境内。
3、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服务费约20万元。
4、招标范围:大丰主城区分为大中、丰华2个街道和1个开发区,面积约110km2,因城区部分区域管网是雨污合流制,不能满足排涝和污水治理需求,经与区住建局商榷,原合流制管道作为雨水管道,另新建污水管道。现须对大中、丰华两个街道和开发区污水专项规划进行修编,以便“规划引领建设”。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纲要》的深度要求,且通过专家审查,最终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以上第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请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前(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24栋2单元3楼招标代理部),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报名联系人:王工,联系号码:15365653901。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7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24栋2单元3楼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8105105536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