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2024-2025年度水处理药剂(亭湖)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2024-2025年度水处理药剂(亭湖)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2024-2025年度水处理药剂(亭湖)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亭湖各污水厂各乡镇污水厂。

3、项目规模:采购费用约150万元。

4、服务期:本项目按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需在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送达(通知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书面、信息等),具体以招标人分批次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时按批次要求填写供货期)。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各药剂供货期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水处理药剂(醋酸钠、次氯酸钠、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集中采购的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独立法人[投标时须提供各药剂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承担过:醋酸钠、次氯酸钠、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以上全部药剂的供货业绩(可提供多份合同),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供货合同原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的视同弄虚作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伍仟元整(¥:25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923日至20249   27(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盐城市兆泉商务楼东六楼,联系人:徐会计、姜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22150,13961993404)。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93404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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