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枫景临时用电废旧物资处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江枫景临时用电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2、地点:香江枫景项目现场。
3、回收时间要求: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3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将所有碎砖渣滓等全部废料外运出施工现场。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不能完成相应回收工作及整体回收完工时间不满足规定工期要求的,现场处置权由招标人负责(代请第三方施工)。
4、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验收要求。
5、安全要求: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涉。
6、规模:残值估价约19.8万元。
7、承包方式:残值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自行回收残值并处理变现,向招标人缴纳残值费。
8、招标内容及要求:香江枫景临时用电废旧物资处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箱变、电缆、变式开关等设施残值回收。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清单(实际残值回收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建筑垃圾、拆卸物、废弃物的清理外运由中标人处理,最终符合招标人验收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仟 元整(¥4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请申请人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8:30-12:00,14:30-18:00),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05,联系人:胡工,联系号码:0515-69057406、13815581495)获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城投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5-69057406、13815581495
2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