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工程车辆采购 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工程车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工程车辆采购。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3、招标规模:采购费用约127万元。

4、招标范围: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工程车辆采购(高空作业车2辆,皮卡车4辆)、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5、服务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交货,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6、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中高空作业车整车质保期1年,皮卡车整车质保期3年,配件质保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生产厂家或汽车经销商。

2.、推荐品牌

2.1高空作业车:杭州爱知、中汽、北方交通;

2.2皮卡车:福田大将军F9、大通星际L、五十铃瑞迈、东风锐骐。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86日至2024810(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15楼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15-88779960,联系人:史女士)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翟先生

  话: 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77996015905107299   

邮箱:11135376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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