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水管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服务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综合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水管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服务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综合评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水管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服务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综合评估项目。

2、服务地点:根据项目需求确定的各服务点。

3、招标范围:为实现城镇生活污水一体化工作的整体筹划、系统治理、精准投入和提质增效,补齐盐城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提高净水集团运行管理人员技术能力,拟委托第三方为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管家”技术支撑综合服务、人员培训服务,并对盐都9座乡镇污水厂、东台10座乡镇污水厂、亭湖城北污水厂及3座乡镇污水厂(共计1座城市污水厂及2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一厂一策”综合评估,为解决其进水浓度低、运行负荷率低、管网历史欠账多等众多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

4、招标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510万元。

5、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

5.1 202412月底,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综合评估工作。

5.2 中标通知书发布1年内,完成水管家技术支撑和专题培训工作。

5.3 具体以甲方、丙方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6服务成果要求

6.1“水管家”技术支撑服务成果

1)通过1年的“水管家”技术支撑服务,对年度开展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凝练创新联合体工作特色和成效,形成《2024年度“水管家”工作总结报告》。

2)申请1-2项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2-3篇论文,申请1-2项专利。

验收要求:科研项目、论文、发明专利三个要求中,每有一要求满足不了即处罚5000元。

6.2 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综合评估成果

形成23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

验收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某个污水处理厂的“一厂一策”方案,第一次未通过专家评审,则扣除该厂服务费的50%;第二次仍未通过专家评审,则扣除该厂的全部服务费。

质保要求:为满足甲方工作需求,本合同服务期结束1年后(质保期),甲方根据“一厂一策”内容采取相应工程措施后,经过综合评估的乡镇污水厂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30mg/L,城市污水厂进水COD浓度不低于260mg/L。乡镇污水厂每有一座达不到要求即处罚10000元,城市污水厂每有一座达不到要求即处罚20000元。

6.3 人员培训成果(200人次)

1)污水厂运行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190人次(一人仅能拿一次结业证书,且每发出一本结业证书计为1人次),并为参加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提供结业证书,未获得结业证书的人员视为未参与过培训。

2)实验室检测分析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10人次(同一人参加同1期培训课程时算1人次),并组织开展甲方、丙方认可的检测分析结业考试,考试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未参与过培训。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专业团队,保证服务团队的配备满足本项目技术咨询要求。

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服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2 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56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727日至202481日(每日8:30时至1800,周日除外)。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4楼)。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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