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检测服务(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检测服务(一期)
2、建设地点:位于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三星村五组境内,位于125 省道北侧、斗沙线西侧地块。
3、工程规模:本期工程估算总投资91499.86万元。建设总规模15万立方米/天,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和急用先行的原则,本次拟建设近期工程(以下简称“本期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为:(1)污水处理厂:拟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新增建(构)筑物建筑面积8105.15平方米。(2)生态缓冲区:拟建一座生态缓冲区,位于厂区红线西南侧,占地面积3.6公顷。(3)管道工程:拟建进水管道约10千米,管径为DN800~DN1800;拟建出水管道约6.3千米,管径为DN1000。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4、招标范围及内容:1.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沥青检验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2.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检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力学性能检测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预应力检测、幕墙工程专项检测等;3桩基工程检测(竖向抗压、抗拔、抗弯、极限承载力检测、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等),含试桩检测;4备案检测(含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工程、建筑水电、墙体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等);5管材检测(含配件、密封圈等);6.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6、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市政类备案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无。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 如非盐城市开发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市区的投标企业,必须在盐南高新区设收样点和取报告点。
2 如需检测项目超出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允许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按中标人中标费率予以结算(除消防检测、防雷检测)。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06月4日至2024年06月11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建军东路237号(鑫港国际酒店四楼东侧)招标代理部;花工,15861989956)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盐南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770071346
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