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区、新丰污水处理厂保安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港区、新丰污水处理厂保安服务项目项目
2、项目地点:大丰港区、新丰污水处理厂
3、招标规模:服务费用约30万元。
4、招标内容:大丰港区、新丰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大,库存储备物资较多,且港区污水厂距离大丰区约40多公里,地广人稀临近海边,需要加强安保力量,港区污水处理厂拟安排3名保安(兼保洁),新丰污水处理厂拟安排2名保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特定目标部位进行看护、值守、守卫,保卫招标方安全;对出入目标部位人员进行查验、登记、清理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守护区域,维护目标部位正常秩序;疏导出入目标部位的车辆,保持出入目标部位车辆停靠有序,运行顺畅;按约定的路线在目标部位巡逻检查;对正在发生的滋扰、冲击、破坏等不法行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协助招标方将不法分子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招标方发现并消除目标部位的治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安保服务。
5、服务时间要求: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服务期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如考核合格,甲方可续签一年合同。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考核(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保安员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水平;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受理。领取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24栋2单元3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365653901。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65653901
202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