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应急抢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应急抢修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境内。
3、项目规模:具体以招标人分配任务单为准,合同金额累计至39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4、工期要求:2024-2025年度(或合同金额累计至39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具体任务及施工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应急抢修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抢修现场情况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抢修设备:1.高压管道清洗疏通车2.堵水气囊(φ300-φ1500)3.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4.管道潜望镜5.管道检测机器人6.吸污车7.运输机动车辆8.水泵9.移动发电机组及照明装置,投标时提供相关设备的采购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租赁设备除外)。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周日除外),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24栋2单元3楼招标代理部;王工:15365653901)。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大丰区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65653901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