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楼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楼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00%并且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宿舍楼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2、建设地点:盐南高新区境内(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北校区)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对工程投资决策阶段、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含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标底审核等前期控制)、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阶段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招标文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等并出具书面意见。(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18)配合政府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如投标人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本项目的具体跟踪审计服务工作由招标人分配实施。

4、工程规模:海洋路校区宿舍楼屋面及外墙改造出新,宿舍楼一层增设格栅吊顶,公共部位油漆出新、灯具更换、阳台吊柜改造、室内增加插座、走廊增设排风装置,宿舍楼内卫生间改造等;学海路校区宿舍楼公寓床改造(含室内配套线路改造及墙面出新)等;整个项目匡算总投资约4168万元。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5、服务期:从项目立项开始,直至审计单位出具工程结算报告。

6、质量要求:要求采取紧密型跟踪审计,事前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深度达到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结算等各个环节跟踪。遵守招标人考核奖惩制度。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须配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及安装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1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跟审咨询服务需要。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每日8:30 时至18:00时)。

2、领取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5号国际创投中心北楼9002室)。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刘工,联系号码:13905106949。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480927261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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