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盐城市滨海净水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盐城市滨海净水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
2、项目地点:滨海县。
3、工程规模:滨海县14座污水厂及5座泵站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全年产生危废总量约为16吨,处置单价约为8000元/吨,预计全年处置费用约为12.8万元,处置费用涵盖收集、运输、处置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本项目预算价约:12.8万元。
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2024年度盐城市滨海净水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许可证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需包含HW49(900-047-49)和HW03(900-002-03)。
2、投标人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可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公司运输,但须提供以下材料:投标方与第三方开展运输合作的复印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
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领取地点: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2号。联系号码:0515-88887568)。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滨海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训和
联系电话:13851085267
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