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南高新区污水厂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一期)招标公告

 

盐南高新区污水厂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污水厂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一期)。

2、建设地点:盐南高新区污水厂。

3、招标范围及工程规模:(1)招标范围:盐盐南高新区污水厂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一期)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按照初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扩初设计)以及工程总承包招标用的技术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包含本项目设计费、所有建安工程费、设备费、项目试运行费、办公家具及工器具购置费等)。

3.1.1设计费控制价提供计取依据及计费明细。

3.1.2建安工程费控制价提供各单位工程造价组成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各分部工程造价明细及计取依据)。各单项工程造价指标(包括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等)。

3.1.3工程设备费、办公家具及工器具购置费控制价提供计价明细、造价指标及询价记录(不少于3家)等。

3.1.4项目试运行费控制价提供组成计取依据及明细。

3.1.5编制特殊材料(设备)的推荐品牌一览表,每种特殊材料(设备)推荐不同厂家品牌同档次产品不少于三种。

3.2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3.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出初设图纸中不妥之处,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3.4对初设图纸、招标文件及施工各种措施费提出合理化建议。

3.5对已编制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3.6编标过程中和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对接。

3.7 招投标有关造价咨询的答疑。

3.8和第三方(如: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审计单位等)进行核对。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工程规模:本期工程估算总投资91499.86万元,建设总规模15万立方米/,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和急用先行的原则,本次拟建设近期工程(以下简称本期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为:(1)污水处理厂:拟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新增建()筑物建筑面积8105.15平方米。(2)生态缓冲区:拟建一座生态缓冲区,位于厂区红线西南侧,占地面积3.6公顷。(3)管道工程:拟建进水管道约10千米,管径为DN800~DN1800;拟建出水管道约6.3千米,管径为DN1000

4、期限要求:受托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最短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5、服务要求:保证依法及时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6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须配备土建、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

项目组其它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投标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0401日至20240408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建军东路237号(鑫港国际酒店四楼东侧)招标代理部;花工,15861989956)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盐南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770071346

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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