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毓龙路学校东侧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毓龙路学校东侧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毓龙路学校东侧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路实验学校东侧沿解放路地块。

3、招标规模:本项目预算价约41.71万元。

4、招标范围:盐城市毓龙路学校东侧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以上第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321日至2024326(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7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樾城置业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翟先生

  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

联系人:张先生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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