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东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东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及时完成合同规定业务招标事宜。
4、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编制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招标人确定潜在投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答复意见经招标人确认后,加盖代理单位公章书面答复;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5、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的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如所在地区未发放2023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上一年度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2024年参与的盐城市招标代理考试的相关合格证明。
2.2其他组成人员须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暂停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注:以上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日除外),凭公司介绍信到至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532室,联系人:姜启东,联系号码:0515-80501532)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电话:0515-80501532
20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