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关于对盐城市越华城清洁有限公司的处罚通报

 

盐城市越华城清洁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下午15时30分参与投标了盐城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宅小区装潢垃圾清运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经核实,该公司无法提供授权代理人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扣除盐城市越华城清洁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8000元,且六个月内拒绝该单位参加城投集团及相关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特此通报。

 

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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