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新能源产业园工业厂房项目供水工程青墩接线(生产沟南-青年路)段管线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亭湖区新能源产业园工业厂房项目供水工程青墩接线(生产沟南-青年路)段管线工程劳务分包(GB2023100284)。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规模:工程预算价(不含甲供材)为5790460.92元,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甲供材)为5306855.32元。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亭湖区新能源产业园工业厂房项目供水工程青墩接线(生产沟南-青年路)段管线工程劳务分包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以上且工程量含管道直径DN500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工程劳务分包业绩【业绩合同中不能反应管道直径的,可同时提供对应业绩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量清单或图纸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3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曹女士
电话:0515-80501532 0515-68602006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89969
邮箱:80880922@qq.com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