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物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物探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
(1)招标范围: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物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各项目工程范围内管线进行工程物探,并提供地下管线现况图、探查记录表、成果表及技术总结报告书等成果。物探主要范围及内容详见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招标规模:阜宁县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拟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14.8公里,其中苏州路(s329-新兴路泵站)总长约13.3公里,上海路(北京路-苏州路)总长约1.5公里。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2000万元。
4、服务时间要求: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出具物探成果文件,具体服从工程需要及招标人需求。
5、质量要求:满足《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DBJ440100/T230—2017)、《测量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工程物探规范》(DB45/T983-2014)、《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7-2017)等规范、规程要求,管线物探成果必须符合设计、施工相关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日,则为2023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18452313662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
202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