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东水厂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河东水厂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东水厂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

2、项目地点:本项目新建取水头部位于通榆河预处理厂现状取水头部北侧约30m处,新建净水厂位于通榆河预处理厂对岸,步湖路、伍龙河以南、希望大道以东、新城路以北区域,以及净水厂至光电产业园约21km输配水管道。

3、项目规模:净水厂占地面积约10.8公顷,河东水厂建设总规模日处理能力30万m³/d,,建设内容包括原水工程、净水厂工程以及新建配水管网约21km。如中标人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存在异议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服务费约30万元。

4、服务周期:提供资料齐全后45日历天内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同时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最终获得江苏省地震局的批复,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5、质量要求:合格,需满足《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指标要求,且通过项目地相关审批部门技术的审核,保证最终取得江苏省地震局的批复。(注:具体内容以审批部门要求为准)。

6、招标范围及内容:河东水厂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工程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以及报告审查期间的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工程场地所处区域及近场区域地震活动性进行评价;(2)对工程场地所处区域及近场区域地震构造环境进行评价;(3)确定地震统计区地震活动性参数;(4)确定场址周围潜在震源区划分方案,并确定其地震活动性参数;(5)确定适合本地区和本工程结构特点的地震动参数衰减关系;(6)对工程场地进行地震危险性分析;(7)按规范要求和地方规定布孔,进行波速测试和场地土动力性能测试工作,完成场地土层对地震动影响的计算分析,最终确定对应不同抗震设防水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和相应的地震烈度;(8)根据现有的资料对工程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进行初步评价;(9)完成场地地震安全性综合评价;(10)编制并提交经评审机构或技术专家评审通过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11)协助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报告评审工作,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取得江苏省地震局的批复。(12)通过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综合分析,给出拟建工程场地抗震设防的标准与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给出使用说明和建议。(13)根据本项目建设位置,研究确定成果并满足建设单位设计需求。(14)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应当开展的其他工作。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的地震学或地震地质或地震工程学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以上第3、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6楼,联系人:孙工,联系号码:15605108891)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兴业路21号

联系人:肖先生

 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6楼   

联系人:孙工                               

 话:15605108891

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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