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枫景名苑智能垃圾房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江枫景名苑智能垃圾房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先逢街道明珠路6号。
3、招标范围:香江枫景名苑智能垃圾房采购项目,拟采购6座智能垃圾房,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4、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38万元。
5、供货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要求: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2、4项,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05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15-69057406、13626222271)。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城投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0515-83082185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开元路18#香城美地12#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13626222271、13815581495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05室
202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