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龙路实验学校东侧地块测绘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毓龙路实验学校东侧地块测绘服务。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路实验学校东侧沿解放路地块。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地形测绘、项目的放线与验线、管线测量、建筑物竣工测量、土方测量、附属道路放线、绿化放线、勘界测绘及其他测绘等。具体测绘方案,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和现场实地勘察情况,根据自身经验,在确保安全和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最经济、合理测绘方案。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测绘项目内容和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5128㎡(约22.69亩),规划为居住用地,2<容积率≤2.65,项目建安投资约为2.3亿元。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5、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且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服务项目的测绘服务工作及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其它审批事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相关行业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业绩要求:/。
5.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2日(除周日外的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号码:0515-88200706、18705110288),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樾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