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都区九个污水处理厂絮凝沉淀池、调节池、旋流沉砂池及水上起吊装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盐都区九个污水处理厂絮凝沉淀池、调节池、旋流沉砂池及水上起吊装置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都区九个污水处理厂絮凝沉淀池、调节池、旋流沉砂池及水上起吊装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

3、招标规模:盐都区九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张庄、楼王、学富、大纵湖、尚庄、郭猛、大冈、龙冈、秦南)絮凝沉淀池、调节池、旋流沉砂池及水上起吊装置改造,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总预算价约360万元。

4、招标范围:九座污水处理厂絮凝沉淀池内部斜管、槽钢架、闸阀、碟阀等配件老旧腐化严重,阀门不能正常开启,无法排污,斜管下沉,絮凝沉淀效果极差;2、龙冈、大纵湖、楼王、学富、张庄污水厂调节池未能正常使用,部分潜污泵、搅拌机损坏严重◇不能常态化工作◇均达到更换年限◇3、九座污水处理厂旋流沉砂池处于停止状态,内部鼓风机、砂水分离器、搅拌机锈蚀严重,配套设备不能运行,已达更换年限;4、七座污水处理厂(除龙冈、秦南)生化池和二沉池水下设备都已更新,重重是原设备的1.5倍,原起吊装置的承载能力不符合要求,立杆、吊臂滑轮等配件锈蚀严重、松动◇无法安全使用◇现按环保、住建部门的相关要求◇污水厂内部运行设备需正常生产运行,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每个厂维修改造工期不超过1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人员配备要求: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业绩:/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724日(830-1800)至2023728日(830-1800)。

2.领取地点: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紫薇曼哈顿713室)。

3.联系电话:0515-8307537718068866980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账号:03003190721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退还;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按相关程序予以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盐都区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0515-830753771806886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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