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静脉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渣土销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静脉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渣土销售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静脉科技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盐城静脉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渣土销售服务根据日常生产,需销售处置生产产生的渣土约80000吨,生产原料为积存垃圾和装修垃圾。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等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和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4、服务期限:2023年7月-2024年12月31日。
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双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静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姜启东
电 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丁娟
电 话:0515-88200316、15105105041
202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