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污水厂集中办理现状安全评价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污水厂集中办理现状安全评价服务。
2、工程地点:按招标人要求,详见清单。
3、招标规模: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污水厂集中办理现状安全评价服务,共计51家(其中44家提供设计诊断及验收评价服务、7家提供安全三同时服务);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费约181万元。
4、招标范围: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污水厂集中办理现状安全评价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设计图纸)、《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报专家评审等涉及到本项目所需安全评价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具体招标规模及内容以报价清单、项目实际需求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减少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等相关部门规定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5、工期:120日历天内。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安全评价导则并满足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等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规范标准和要求,确保通过专家评审。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日,则为2020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清水绿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丁娟
电 话:0515-88200316、1510510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