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源电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源电器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盐城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及规模: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2023年度光源电器采购、供应、运输、售前、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光源电器主要包括陶瓷金卤灯泡、陶瓷金卤镇流器(电子)、LED灯泡、LED点光源、防雨电源等,具体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和报价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造价约183万元。
4、供货期:本项目供货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始;项目分批次供货,每次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甲方验收,具体服从甲方安排。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一经发现有造假、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0日前(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周日除外),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张工,18005108385)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翟明轩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海云
电话:18005108380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