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黄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亭湖区黄尖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亭湖区黄尖镇境内。
3、招标范围:(1)设计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拆除,绿化移植设计方案、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包括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验收及试运行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顺利通过。
(2)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工艺设备选型及参数、构筑物(建筑物)设计、厂区总平面布置及整体效果图、单体效果图、场区道路绿化围墙工程设计、供电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节能环保设计、厂区内给排水及暖通空调设计、安全(防火等)及安保设计、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的装修设计、以及与生产工艺相关联的成套设备、在线监测、运营中控系统、设备控制电缆、控制箱、控制柜、管道、变配电站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设计工作。土建(含土石方及平衡)、安装、管线综合(含供水、排水、燃气等)、景观绿化、海绵城市、暖通、消防、工艺设计、结构、电气、钢结构(如有)、智能化、变配电、中控、监控安防、道路、围墙、夜景亮化、绿色建筑、装修、地基、沟槽及基坑支护、节能等设计。
(3)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及验收工作、设计管理(对本项目所有相关设计及设计工作之外的内容提供总控、协调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力。
4、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约65万元。
5、设计时间要求:2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交招标人组织施工图审查。
6、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所有成果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设计深度要求且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评审报批、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质量目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给排水)。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给排水工程类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除项目负责人外,需至少配备4名设计人员,其中至少1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至少1名设计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至少1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至少1名设计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本项目评审时对投标人的人员配备只审查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但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组成员一览表,中标后招标人对项目组其他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杜绝挂靠单位投标。
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6楼;徐女士:13151405167)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亭湖区城市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女士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222329651 1560510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