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4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招标公告(三次)

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4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4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2、建设地点:阜宁县。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盐城市阜宁县污水处理厂(包括但不限于同净、羊寨、芦蒲、东益4家污水厂)须处理含水率60-80%的污泥约为3265吨,污泥需及时合规处置,污泥需投标人自行去现场踏勘。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服务费约98万元。

4、服务时间要求: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经处理处置后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污(淤)泥须采用焚烧、生物发酵等无害化方式处理利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

3、污泥处置单位的环评信息必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通过审核且具备实际处理能力。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业绩要求:无。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8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联系人:陈梅,联系电话:18452313662)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18452313662

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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