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猛镇集镇区污水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郭猛镇集镇区污水工程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
3、招标规模:全长约6660米,其中新建DN500污水管网约1180米,DN400污水管网约3310米;DN300污水管网约1360米。De160PE实壁管810米,造价约2300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5、监理服务期限:服从项目建设需要。
6、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2.1其中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其他成员中须配备一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监理人员。
2、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在监理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监理人投入工程的主要现场项目成员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项目监理机构中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5.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5 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8:30-18:00)至2023年3月23日(8:30-18:00)。
2.领取地点: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紫薇曼哈顿713室)。
3.联系电话:0515-83075377、18068866980。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盐都区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0515-83075377、1806886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