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集中办理双重预防机制报告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集中办理双重预防机制报告。
2、招标范围: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共46家污水厂(射阳净水公司12家、大丰净水公司5家、响水净水公司10家、阜宁净水公司6家、滨海净水公司13家)双重预防机制报告编制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预警干预、评价改进等防范、消除风险的科学管理方法、专家评审(符合一家开展一家,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投标人须与招标人充分沟通,了解各污水厂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安全环境与安全管理等各类可能成果文件的情况,编制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评审费、交通差旅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综合考虑,全费用包干,对编制材料的格式、深度等具体要求,以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确保通过专家评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
3、招标规模:编制服务费用约23万元。
4、服务时间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报告须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满足招标人需求。
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合格,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报告须确保通过专家评审。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双重预防机制报告编制,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4日前(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张工,18005108385)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蔡海云
电话:1800510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