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心金库食堂智能识别结算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心金库食堂智能识别结算系统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招标范围:盐城市中心金库食堂智能识别结算系统项目,具体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技术资料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26万元。
5、工期要求(或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
3、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2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结算系统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2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始件给招标人核验。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12月3日~12月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13961993404。
2、领取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楼东六楼财务室)。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城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017992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楼东六楼
联系人:姜工
电话:13961993404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