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监察协作勤务大队营房项目试桩工程 招标公告

监察协作勤务大队营房项目试桩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监察协作勤务大队营房项目试桩工程。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东区办案点西侧,用地南侧为城市主干道路赣江路,西侧为城市道路巴黎中路。

3、招标规模:预制混凝土方桩共9套,其中AZH-400B-13S,14N成品桩(抗压桩)7套,砼强度C35,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为2200KN;YZH-400B13S,14N成品桩(抗拔桩)2套,砼强度C60,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为2200KN,抗拔承载力极限值为900KN;本工程造价约19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察协作勤务大队营房项目试桩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服务时间: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缴纳证明。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8.1业绩要求:/。

8.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领取地点: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15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史女士,联系号码:15905107299)。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姜启东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15楼

联系人:吴先生、史女士

电话:0515-88779960、15905107299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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