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粪污处置中心药剂采购 招标公告

盐城市粪污处置中心药剂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粪污处置中心药剂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内。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根据盐城市粪污处置中心生产状况,设备运行中除臭植物液、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PAC、一水柠檬酸(工业级)、氢氧化钠,需对以上药剂进行招标采购的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采购数量的权利。

4、采购费用:约43万元。

5、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按每季度供货,每次供货需在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送达,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服务标准:合格。质保期:3个月。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各类药剂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中标的代理商(经销商)需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所有药剂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如生产厂家不能生产全部药剂的,需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前提供其不能生产的药剂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投清能环保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4.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宝龙广场2#公寓楼702室,联系电话:吴工-18361117595 )。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投清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启东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5851088627

邮箱:1217152182@qq.com

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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