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2022年全市城乡建设第四批重点项目开工活动现场布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关于筹备2022年全市城乡建设第四批重点项目开工活动现场布置项目。
2、工程地点:东仓路与仓头路交叉处。
3、招标规模:本工程预算价约24万元。
4、招标范围:开工活动舞台制作、搭建、舞台设备租赁、安装、调试及租赁期内设备的检测、调试、确保正常使用的所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及现场情况,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5、工期:确保活动开始前 1 日内完成现场搭建、人员安排、设备租赁等全部工作,活动结束后 1 日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舞台拆除、现场清理等工作。
6、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的使用有效期、电子签名、书写签名、日期等须有效、齐全,否则视为无效证书,具体以建办市[2021]40号文相关要求为准);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到中标单位进行考察。
7、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0515-88200316、1510510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