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服务期:一年。

4工作内容:向业主方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编制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建议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答复意见经招标人确认后,加盖代理单位公章书面答复;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完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咨询工作;完成招标控制价造价处备案办理和审计局相关造价审查等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22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组成员中须具有土建及安装类造价工程师各一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工作需要。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8月2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

请申请人于20219月16日至20229月21,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日除外),凭公司介绍信到至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532室,联系人:姜启东,联系号码:0515-80501532)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电话:0515-80501532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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