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公墓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安公墓项目物资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盐城市广泽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供货地点:宁安公墓综合业务楼(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民乐村刘垛三组桥)
4、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洽谈椅、洽谈桌、排椅、沙发、茶几、冰柜、微波炉、饮水机、音响设备、观光车、轮椅(残疾人专用)、展示柜、微型消防站、急救医药箱、茶水炉(含净水器设备)、对讲机无线讲解器(一拖30)等家具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及就位、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项目造价约13.83万元。
5、供货期要求:中标人须确保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的生产、制作、供应、运输、安装并确保使用,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不少于2年(最终按投标人投标时承诺为准)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华邦国际西厦A906,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5358267737】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日除外)。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广泽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5358267737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