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新园智能垃圾箱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河新园智能垃圾箱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盐城市房屋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3、供货地点:盐城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东河新园智能垃圾箱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垃圾箱的采购、供应、运输、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技术资料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项目造价约9万元。
5、供货期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25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4、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日,则为2020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2、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大厅窗口,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13605105162】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3日18:00前(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房屋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18912587033 0515-88221719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