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11家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台市11家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项目。
2、项目地点:东台市境内。
3、招标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23.85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东台市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东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双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时堰镇区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溱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唐洋康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南沈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三仓鑫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许河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通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根据各厂排污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需求,参照环评以及日常管理要求,招标人对各厂进出水 、污泥、噪声进行采样检测。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等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资料为准。
5、服务时间要求:一年,具体服务时间服从招标人安排。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环境监测标准、强制性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CMA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其他要求
5.1业绩要求:/
5.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3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领取地点: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马路清华园1幢)。联系电话:周工,15365652911。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东台市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王工
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36565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