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阜宁县污水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盐城市阜宁县污水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阜宁县污水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服务。

2、建设地点:阜宁县。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

管护范围:管护范围为盐城市阜宁县境内,DN150管道约619米;DN200管道约2876米;DN300管道约37269米;DN400管道约51131米;DN500管道约42285米;DN600管道约20474米;DN800管道约21633米;DN1000管道约8019米;沟:4542米;污水井:3391座;泵站43座;污水管网具体长度、泵站数量按实际移交数计算)

管护内容:盐城市阜宁县污水管网及泵站运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网巡查、CCTV检测(需提供检测报告)、QV检测(需提供检测报告)、养护、疏通、清淤、垃圾环保处置及建立台账等;泵站巡查、值守、清淤、运行、设备保养、垃圾环保处置、设置警示标牌、卫生整洁及建立台账等。(巡查管护一体化),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管护要求:每天巡查一遍,一年至少清掏一次,巡查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自备车辆并配置GPS行动轨迹,建立台账日报、月报、季报、年报,提供巡查管护方案和重点难点管理方案及安全文明生产方案等。

3.3招标规模:本工程造价约534万元。

4、服务时间要求: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3名具有低压电工操作证、2名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进场作业。

4、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验收证明。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上述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联系人:陈梅,联系电话:18452313662)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18452313662

20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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