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3、招标规模:滨海县港城污水厂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影响评估服务,具体服务工作由招标人分配实施。如中标人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存在异议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4、招标范围:(1)滨海县港城污水厂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影响评估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风险评估、物资调查、编制说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审批,涵盖项目所需的所有环境影响评估(具体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投标人须与招标人充分沟通,了解项目的地点、规模、标准要求、投资额、所处环境、性质等各类可能成果文件的情况,编制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评审费、交通差旅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综合考虑,总价包干,对编制材料的格式、深度等具体要求,以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证明,并取得相应批复。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调整的权利。
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合格,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预案须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备案证明,环境报告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6、服务时间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预案须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备案证明,环境报告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具体满足招标人需求。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办法。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 6月1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22号5楼财务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滨海净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冠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5-8888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