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新洋港游船码头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新洋港游船码头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3、项目规模:服务费用约16万元。
4、设计周期要求:中标后5天内提供方案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质量标准:
设计成果满足建设单位使用功能需求,并保证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设计成果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使成本最低、效益最优。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新洋港沿线设计五个游船码头,每个码头占地面积300㎡左右,具有码头等候区、管理区等基本功能,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的权利。
7、招标内容包含按照招标人和最新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但不限于总平方案设计、景观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跟踪配合以及竣工验收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 业绩要求:/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6月 9日至2022年6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天除外)。
2、领取地点: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招标代理部)。
3、联系电话:13626206678。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代理机构: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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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新华路1号物流中心 |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
邮编:224001 |
邮编:224001 |
联系人:肖坤 |
联系人:祁工 |
电话:0515-68011519 |
电话:13626206678 |
传真:/ |
传真:0515-88186084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5474140@qq.com |
20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