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外滩城市阳台舞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盐城外滩城市阳台舞台制作、搭建、与工程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检测、调试、确保正常使用的所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情况,招标人有权调减部分工作内容及取消整个工程的权利,投标人不得以此而提出相关费用的增加或索赔。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2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292万元。
1.3项目地点:盐城市。
1.4 工期: 30日历天。
1.5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业绩要求:/。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7 其他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4.2 领取地点: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4.3 联系电话:13626206678。
5.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先锋岛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坤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新华路1号物流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祁建峰
联系电话:13626206678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20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