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阜宁县新建向阳路、彩虹路、通榆北路、汶河路污水管网及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阜宁县新建向阳路、彩虹路、通榆北路、汶河路污水管网及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服务。
2、建设地点:阜宁县境内。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盐城市阜宁县新建向阳路、彩虹路、通榆北路、汶河路等污水管网及零星维修工程,其中:向阳路计划新建污水主干管9.6km,管径为DN400-DN600;彩虹路计划新建污水主干管1.1km,管径为DN400-DN500;通榆北路计划新建污水主干管5.6km,管径为DN400-DN500;汶河路计划新建污水主干道3.2km,管径为DN400-DN500。项目总投资约75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服务期:长期伴随服务,服从项目建设需要。
6、质量标准: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2.1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2.2.1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2.2.2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在监理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监理人投入工程的主要现场项目成员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项目监理机构中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5月6日~5月11日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东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阜宁县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梅
联系电话:18452313662
20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