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仓头仓库废旧材料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仓头仓库废旧材料处置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盐都区张庄街道仓头村8组金山麦芽厂南50米。
4、招标规模:本工程造价约21万元(由中标人向产权人缴纳投标报价所对应的费用)。
5、计划工期: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天内完成材料出库,并运离仓库。
6、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回收的材料合法利用,不得用于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7、招标范围: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仓库堆放的废旧材料回收处置,包含(但不限于)灯杆、灯架、灯具、开关箱、触发器等材料的购买、装卸和运输,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材料购买费用。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日,则为2020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2、3、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申请人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6日18:00时前,凭公司介绍信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89号嘉园广场东区北幢17层窗口1,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疫情期间接收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纪凯
联系电话:18912587033 0515-88221719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