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庄组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6条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庄组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6条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张庄境内。
3、项目规模:滨河南路一期(开创路-西环路),长约1150米,宽10米;沿河路一期(经支三路-西环路),长约665米,宽40米;政通路一期(开创路-西环路),长约805米,宽24米;纬十路一期(东仓路-西环路),长约380米,宽14米;纬十一路一期(开创路-纬十路),长750米,宽14米;东仓路(滨河南路-唐流河),长约1350米,宽30米。总服务费约18万元。
4、服务时间要求:45日历天,确保其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5、质量要求:根据各项目建设规模,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书须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法条例》、《盐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等为依据,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6、招标范围:张庄组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6条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审批等全过程服务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年3月21日以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领取地点: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北楼6011室)。
3、联系电话:18082167628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张庄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坤
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