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经济开发区赣江路6#泵站生物除臭装置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东清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盐城市经济开发区赣江路6#泵站生物除臭装置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位于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与赣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处。
2.3 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92万元。
2.4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以及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关规范标准;排放标准:在无其它臭源干扰的情况下,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NH3、H2S、臭气浓度指标,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2.5 供货期: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盐城市经济开发区赣江路6#泵站生物除臭装置采购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辅材及配套设施(包括生物除臭装置、生物填料、离心风机、循环水泵、喷淋系统、循环水箱、电控系统、尾气排放系统、连接和固定附件、PVC板及风管机、水电、设备基础等)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第三方检测、交付、售后维保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招标人保留进行调整的权利。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整套除臭装置制造厂商(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推荐品牌)的授权证明材料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注: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
3.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50万元及以上的生物除臭装置的类似项目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5.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6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8、特别提醒:
因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响应政府号召,切实做好各级管控措施,出席开标会的人员在进入盐城城投集团大楼入口处登记时必须提供绿色的苏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不得进入,如有此类人员担任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更换,否则由此造成无法进入商务楼未按时送达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审慎选择出席开标会的人员,否则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为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符合条件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从进入大楼开始必须全程带口罩。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东清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电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