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湾新城学校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洋湾新城学校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境内,地块位于大洋湾新城安置房南侧,斜坝河北侧、界河东侧地块。
3、招标范围:大洋湾新城学校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包括室外部分景观方案深化,总平面、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等,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基坑支护、人 防、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泛光照明)、智能化、消防、抗震、防雷接地、暖通、 装饰装修、电梯、门窗、幕墙、钢结构、室外配套(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等)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节能、绿建设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4、项目规模:洋湾新城学校总投资额约2.5亿元,总占地面积约8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控制约3.7万平方米。本项目设计费约83万元。
5、设计时间要求:本次设计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为初步设计阶段,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5天(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含设计概算),后续配合招标人拿到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财审批复。
第二阶段为施工图设计咨询阶段:施工图设计咨询阶段,除提供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外,还须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图设计技术问题和合同履行中相关设计咨询服务(至少须安排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人负责具体与施工图设计各专业的对接,提供设计指导和协调联络服务),并且设计人所提交的所有设计图纸须确保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协助招标人的初步设计报批。另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设计人的所有专业设计人员,均应在施工图设计期间提供设计技术指导,施工图图纸需得到设计人认可后出图。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6、质量要求:各专业设计文件须达到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要求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要求,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汇报、对接、修改)。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取得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21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杜绝挂靠单位投标。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2月22日~2月26日前(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6楼;陈婷慧:13222329651)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大洋湾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婷慧 周宏康
联系电话:13222329651 15605103326
20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