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洋湾颐和盐渎府酒店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大洋湾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洋湾颐和盐渎府酒店项目监理(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监理的工程范围主要指大洋湾旅游景区颐和盐渎府酒店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监理合同确定的范围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大洋湾景区内。
2.4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
2.5质量要求:
2.5.1 质量标准:合格。
2.5.2 质量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10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2)进度控制目标:按期完成施工节点目标,确保在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竣工。
(3)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
(4)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和标化工地,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合同管理目标: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跟踪管理及协助招标人的相关索赔事宜。
(6)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1月7日以来(含2019年1月7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承担过一项造价400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的监理业绩。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监理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3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3.3.1 项目管理(含监理)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监理部组成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并确保根据项目需求随时增加人员,满足项目监理服务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3.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监理服务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给招标人核验。
3.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7.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2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5.2 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行政服务部)。
5.3 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13921809379。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大洋湾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地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20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