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洋湾旅游景区组团项目二审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二次)

大洋湾旅游景区组团项目二审审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洋湾旅游景区组团项目二审审计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大洋湾景区内。

3、审计服务范围:大洋湾旅游景区组团项目所有在建工程、货物采购及服务等。

4、时间要求:

4.1 须在2022年1月25日前提交正式审计结果的项目:盐城市大洋湾风景区旅游区温泉片区亭廊组合古建筑工程、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景区绿化工程(三标段、四标段)、大洋湾旅游风景区东环路片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大洋湾旅游风景区美食街景观绿化工程、大洋湾旅游景区小瀛台地理岸线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大洋湾旅游风景区规划展示馆布展工程、大洋湾旅游风景区景观绿化工程五标段(新洋港北侧片区)、大洋湾旅游景区洋湾村砖渣外运工程、大洋湾景区登瀛阁装饰工程、大洋湾旅游景区涵田酒店接待中心智能化工程、大洋湾旅游景区秋水长天咖啡工坊装修改造工程、涵田酒店临时围挡项目、大洋湾旅游景区售票亭土建安装工程、大洋湾旅游景区瀑布广场自驾游码头工程。

4.2 其他项目审计服务时间要求:

项目投资额

初审结果提交时限(日历天)

正式结果提交时限(日历天)

作业时限合计

2000万元以下

20

10

30

2000万元-5000万元

50

10

60

5000万元-1亿元

70

10

80

1亿元-3亿元

80

20

100

3亿元-5亿元

90

20

110

5亿元-10亿元

100

20

120

10亿元以上

110

20

130

4.3作业时限起始时间为中标人收到资料2日内检查资料完整性,如资料不全需列出具体清单报招标人。

4.4初审结果作业时限终止时间为:中标人提交待复审初审结果表之日。

4.5审核意见及结果,书面报送招标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5、服务标准

5.1 初步成果文件应包含:编制说明、现场勘察记录、经复核的工程计算底稿、初步组价文件(纸质版、电子版)、核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争议点;中标人初步成果文件不得随意应付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计算,若经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认真计算,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初步成果文件,同时对中标人处以5000元/次罚款,工期不予顺延。

5.2 最终成果文件应包含:双方确认后的核定单、中标人内部三级复核、审定报告书、编制说明、核增核减明细、现场勘察记录、经核对的工程量计算底稿、组价文件、造价部门出具的争议答复(如有)。

5.3 中标人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前应将全套资料报招标人复核,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出报告盖章。

5.4 中标人需对出具的最终成果文件质量负责,最终成果文件经招标人复核:若单位工程出现5条清单及以上错误且单条清单经复核(单条清单总价复核前后对比)总价误差大于10%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5000元处罚;若单位工程出现10条清单及以上错误且单条清单经复核(单条清单总价复核前后对比)总价误差大于20%的,招标人有权扣除所有审计费,同时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5.5 经审计局或城投集团复审,未达到质量目标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1000万元以上工程,在政府审计或城投集团复审时,误差率≤0.8%,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误差率>0.8%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误差率≥1.0%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城投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对于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工程,在政府审计或城投集团复审时,误差率≤1.0%,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0%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5%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城投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对于100万元以下工程,在政府审计或城投集团复审时,误差率≤1.5%,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1.5%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误差率≥2.0%时,将被终止合同,同时按城投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5.6 招标人对中标人初步或最终成果复查发现问题,经中标人确认后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调整的,处以2000元/次罚款;

5.7 中标人核对人员如不接受招标人考核、无故缺席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核对的,每发现一次处以2000元罚款。

6、本次招标共确定两家服务单位,具体服务任务以招标人分配任务为准。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人员的要求: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6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2.1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需配备土建、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2.3 项目组其它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其中1人具有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技术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并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相近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最终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进行调整,所有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挂职。

3、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229日至202215,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行政服务部)。

3、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13921809379。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大洋湾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启东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地址:盐城市城投商务楼B座(市政府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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