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工业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东工业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2、建设地点:本工程新建取水头部位于通榆河预处理厂现状取水头部北侧约100m处,新建净水厂位于通榆河预处理厂对岸,步湖路、伍龙河以南,希望大道以东,新城路以北区域,以及净水厂至光电产业园约21km输配水管道。
3、招标范围:河东工业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审批等全过程服务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4、项目规模:河东工业水厂建设总规模日处理能力30万m³/d,一期15万m³/d(净水厂、通榆河预处理厂至河东工业水厂的原水管线工程及取水头部、河东工业水厂至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的输配水管道),净水厂占地面积12公顷,一期工程总投资约8.7亿元。本项目造价约7万元。
5、服务时间要求:45日历天,确保其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具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6、质量要求: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成果报告书须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法条例》、《盐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等为依据,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年12月18日以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2月18日~12月24日前(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6楼;陈婷慧:13222329651)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婷慧 周宏康
联系电话:13222329651 15605103326
202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