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岛生态组团学校项目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鉴定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先锋岛生态组团学校项目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潮声路小学地址:潮声路北侧、文港路西侧地块;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亭湖区先锋街道东仓路32号。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1桩基工程资料核查(包含但不限于核查工程桩的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核查工程桩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技术资料等);
3.2桩基施工质量检测鉴定(包含但不限于桩身尺寸及钢筋直径复核、桩身完整性检测、桩身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测、钢筋笼长度检测(桩长)、承载力检测、异常桩专项检测等);
3.3鉴定结论及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检测清单要求,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4招标规模:服务费约78万元。
4、服务期限: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鉴定结论。
5、质量标准及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检测报告和评估结论满足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要求的鉴定结论。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其他要求
4.5.1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②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4.5.2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第4.5.1条及第4.5.2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城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盐城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 1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公司介绍信原件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商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13961993404,联系人:姜正娟)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先锋岛组团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肖 工
联系电话: 0515-6801151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姜正娟
联系电话:13961993404
2021.12.14